征稿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0日 23:59:59
“汉江潮涌•田园诗乡•凤鸣襄州”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享有荆楚文化、三国文化、汉水文化发源地之称的襄州,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还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唐代著名山水田园诗人孟浩然的故乡就在这里。凤凰咀遗址的发掘,又将这座已拥有2800年建城史的襄阳城,向前推进了2000多年。“田园诗乡•凤鸣襄州”已成为襄州最具代表性的城市名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第十一次、中国作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用文艺的力量成风化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影像语言形象生动的优势”的讲话精神,为了讲好襄州故事、中国故事,中国摄影家协会、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襄阳市襄州区委员会、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政府等多单位联合确定,于2022年8月——2023年5月举办首届“汉江潮涌•田园诗乡•凤鸣襄州”全国摄影大展活动(以下简称襄州摄影大展),以摄影为媒介,通过丰富多样的交流活动,欢迎广大摄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积极参与。本次大展得到了襄阳市委宣传部,襄阳市文联的大力支持。中国摄影出版社,湖北省摄影家协会,襄州区委宣传部,襄州区文联承办。襄阳市摄影家协会,襄州区摄影家协会协办。
【征集内容】:
以“汉江潮涌•田园诗乡•凤鸣襄州”为主题,向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集襄州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建设、人民幸福生活、社会发展成就题材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3年5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集细则】:
(一)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两年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组委会有权从组照中选取单幅作品。
(三)投稿作品必须是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域范围内拍摄的作品,须用一句话(20字以内)写明哪个镇、村的人或事或景,投稿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形象生动。画面语言丰富,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四)投稿作品不可改变影像的原始面貌,如删除、挪移、拼接和改换色彩等,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灰度的调整和镜头视角造成的畸形矫正,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真实性为准。
(五)评审入选作品主办方将直接联系入展者提交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使用。单幅文件TIF格式文件须在20M以上,JPG格式文件必须5M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所有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若达不到输出精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六)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另支付稿费。
(七)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独立作者,并对投送作品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在先合法权益。投稿者须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八)作品政治导向正确。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十)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十一)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出版社官方微信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十二)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拍摄、采风联系人】:
襄阳市襄州区摄影家协会联系人:王劲,电话:13986353523;武华龙,电话:13507271765
【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
投稿网址:yingsai.cpph.com
官方网站:投稿者须在大展征稿网上专区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
2、邮箱投稿:
投稿邮箱:xyxzsy@163.com邮件名称中注明投稿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投稿作品表(word文档)。
表格下载.docx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200-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投稿与邮箱投稿不得重复。
附:襄州拍摄指引
襄州区地处鄂西北部,位居汉水中游,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优秀旅游城市、魅力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襄阳市的最大城区,是襄阳城市整体规划东进、北拓的主战场,也是襄阳市的工业新区和主要物流集聚地。全区现有版图面积2306平方公里,辖11个镇、2个街道、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襄州经济开发区)、1个省级工业园区(襄州双沟工业园)、1个风景名胜区(鹿门风景区),耕地面积161万亩。
襄州区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生猪调出大县、湖北省畜牧强区、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先进县、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先后被农业农村部推介、批准、认定为“第三批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典型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单位”“全国生猪全产业链典型县”“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相关镇、村、新型经营主体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7个。分别为:龙王镇被农业农村部评为“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程河镇被认定为“一村一品”示范镇;双沟镇被认定为国家第三批农业产业强镇;龙王镇闫营村被推介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襄阳市喜旺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获得全国“生态农场”称号;湖北丰庆源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襄州区汇吉兴农机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
区内交通便利,自汉晋素有“南船北马,七省通衢”之称。境内形成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和地下管道五大交通运输网络。汉丹铁路、襄渝铁路、焦柳铁路、浩吉铁路;武西高速线汉十段、郑渝高速线郑万段、呼南通道襄常段;福银高速、二广高速、樊(城)魏(集)高速穿插其中,各等级公路网络遍布全区。
全区属汉水流域,盆地地形,唐河、白河、唐白河、滚河、清河、淳河六大水系均向心流入汉江,河流总长度1098.1千米。境内大中小型水库192座。其中大型水库2座(西排子河水库、红水河水库),水资源开发利用量9.2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1.86%。
全区产业集聚,形成了农副产品加工、机电汽配、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四大支柱产业。同时襄州作为襄阳市现代物流业核心功能区,依托独有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相继建设了光彩国际物流园、本昌钢铁物流园、东风合运商品车储运中心等大型物流园区。
境内著名景点有鹿门寺国家森林公园;重要名胜古迹有朝阳城遗址(石桥镇)、湖广北界碑(古驿镇)、襄阳县苏维埃政府旧址(峪山镇)、凤凰咀遗址(龙王镇)等。
【征集内容】:
以“汉江潮涌•田园诗乡•凤鸣襄州”为主题,向全国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征集襄州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建设、人民幸福生活、社会发展成就题材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22年8月22日——2023年5月31日(投稿须在此期间送达)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摄影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出版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集细则】:
(一)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二)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两年创作的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8幅,组委会有权从组照中选取单幅作品。
(三)投稿作品必须是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域范围内拍摄的作品,须用一句话(20字以内)写明哪个镇、村的人或事或景,投稿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形象生动。画面语言丰富,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四)投稿作品不可改变影像的原始面貌,如删除、挪移、拼接和改换色彩等,但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灰度的调整和镜头视角造成的畸形矫正,以不违背拍摄对象的真实性为准。
(五)评审入选作品主办方将直接联系入展者提交足够精度的电子文件供放大展出使用。单幅文件TIF格式文件须在20M以上,JPG格式文件必须5M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所有入选作品的电子文件若达不到输出精度,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入选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六)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出版、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另支付稿费。
(七)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独立作者,并对投送作品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在先合法权益。投稿者须承担由其稿件和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
(八)作品政治导向正确。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九)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十)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十一)该展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出版社官方微信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公布入展名单。
(十二)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十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